以下是2010年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蒙古自治区招收飞行学员工作实施办法。
二、2010年3月2日—3月8日,招飞航空体检
(一)面试合格的学生方可参加体检,体检期间不接受学生报名。
(二)体检标准按照《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格检查鉴定规范》(MH/T7013—2006)执行。
(三)体检工作由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航空医疗卫生中心负责实施,通用的辅助检查项目在具备三级甲等以上资质的医院进行。
(四)体检地点设在呼和浩特市白塔机场国航股份内蒙古分公司航医室。
(五)体检为单项淘汰制,凡有不合格项者即行淘汰。体检总结论在所有检查项目结果下达后通知学生本人。
(六)体检工作分时进行,每日体检30人左右,按学生所在学校分组,具体时间将根据报名情况确定,并在内蒙古招飞专用网页公布。
三、2010年3月25日—2009年4月30日,对体检合格学生进行背景调查
(一) 体检合格的学生,方可接受背景调查。
(二) 背景调查工作由国航股份内蒙古分公司招飞办公室负责组织,会同学生所在的学校、派出所等单位共同实施,主要了解学生在校、在家的行为表现,学生本人及其直系亲属有无违法犯罪等情况。调查所得材料由国航股份内蒙古分公司招飞办公室上报国航股份保卫部。
(三)背景调查的结论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二种,均由国航股份保卫部、招飞办公室下达。
(四)背景调查结论下达后,国航股份内蒙古分公司招飞办公室在5月30日前将体检、背景调查合格人员名单送交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备案后,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示。
四、录取前身体复查、填报志愿及录取
(一)2010年秋季高考结束后15日内,对学生进行录取前的身体复查。复查工作由国航股份航空医疗卫生中心负责实施。复查仍实行单项淘汰制,被淘汰学生不能被录取。复查结束后,由国航股份内蒙古分公司招飞办公室将《体检复查合格学生名单》送交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备案。对于同时参加空军招飞的考生,我办在报送名单前,将充分尊重考生本人的意见,同时本着积极支持国防事业的原则,与考生协商是否放弃民航招飞,以确保招飞计划完成。
(二)身体复查合格的学生,在填报2010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志愿时,原则上必须按当年自治区本科提前录取院校填报办法第一志愿填报中国民航大学飞行技术专业,其他录取批次的学校和专业由考生本人按当年自治区有关规定填报。如经体检复查合格,但未填报志愿且本人放弃民航招飞录取者,将责令其返还国航股份内蒙古分公司招飞办公室为其体检和背景调查所支出的费用。
(三)高考成绩公布后,自治区高校招生办根据《体检复查合格学生名单》向国航股份内蒙古分公司招飞办公室提供学生高考成绩信息,国航招飞办公室据此参加2010年全国民航招飞录取会,协助确定中国民航大学飞行技术专业2010年在内蒙古自治区的最低录取分数线和单科分数线。
(四)录取工作开始后,由中国民航大学与自治区高校招生办联系进行网上录取,国航内蒙古分公司招飞办公室负责协助工作。
(五)学生被录取后,国航股份内蒙古分公司招飞办公室组织被录取学生及其家长召开会议,下发录取通知书,进行入学前教育,并签订《飞行学生培养协议》。
(六)被录取考生的面试、体检、背景调查材料由国航股份内蒙古分公司招飞办公室负责分别移交给被录取高校,录取花名册由自治区高校招生办负责邮寄给被录取高校。2010年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蒙古自治区招收飞行学生工作结束。
(责任编辑:阿秋)
未评级
电话:0515-88243836
未评级
电话:0591-83819120
未评级
电话:010-87861678
未评级
电话:400-153-8860
未评级
电话:18914760801
甲下淤血不可除外。注意休息,减少活动,可予口服复方芦丁片改善血管通透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