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外泄备受骚扰
去年3月,家住皇姑区的刘女士得知怀孕后格外高兴,3个月后,她开始做定期孕检。怀孕5个月时,她接到一家婴儿用品公司的推销电话,称如果加入该公司的孕妇俱乐部,能以优惠价格购买婴儿用品。
刘女士说,接下来每个月她都会接到一两个推销电话。直到去年她9月住院后,本以为这下终于能享受几天清静日子。可孩子刚一出生,就有销售人员登堂入室来到病房,要给孩子照照片、做胎毛笔。
回家坐月子也不安生,推销尿不湿、奶粉的还是不少。刘女士很纳闷,“我很少在外面留家里电话,除了生孩子给医院留过外,几乎没有陌生人知道。”
孕妇信息成发财渠道
12日,记者来到沈阳一家医院,在等待检查的孕妇中进行调查。家住铁西区爱工街的邢女士告诉记者,怀孕4个月后,曾加入医院组织的孕妇俱乐部,但不久后,她就收到一家婴儿用品公司的宣传单,还有推销员打的电话。邢女士说,个人信息的泄露让她心里很不舒服。
采访中,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销售员告诉记者,他们是通过医院知道产妇信息的。很多销售员神通广大,和各大医院的妇产科建立了合作关系。至于合作的方式,该销售员神秘地笑笑说:“天下哪有免费的午餐啊!”
管理不力信息易泄露
省消协相关负责人表示,《辽宁省消费者权益保护规定》明确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时,不得要求消费者提供与消费无关的个人信息。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经营者未经消费者本人同意,不得以任何理由将消费者个人信息向他人泄露。包括消费者的姓名、联系方式、婚姻状况、收入和财产状况、血型、病史等个人信息。”
医疗机构在为孕妇提供医疗服务过程中,获知孕妇和家属的个人信息,将信息卖给相关销售商,是非法牟利行为,应当承担法律责任,消费者可依法追究医院和有关经营者的侵权责任。该负责人同时建议,立法机关应及时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个人信息的保护;政府部门要加强市场监管,对以获取或提供他人个人信息进行谋利的行为严肃查处。消费者也要加强自我保护意识,不要将个人信息随意泄露给他人。
- 上一篇:产前检查什么时候做是最好的?
- 下一篇:孕前体检男女都要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