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情况 除姓名、年龄、职业、结婚年龄、胎产次、末次月经及怀孕经过外,还应询问孕早期有无病毒感,其它感染,用药,接触放射线史,胎动时间以及既往患病史、手术史和家族的遗传病史等。
全身检查 全身系统检查,尤其应注意孕期血压可略升高,但不超过140/90mmHg或超过基础血压30/15mmHg;注意体重增长是否过多以及浮肿情况。
腹部情况 观察腹部形态、大小、有无浮肿,并测量腹围和宫高;触摸胎位,孕30周以上异常胎位应积极矫正;多普勒听胎心,胎心率120~160次/分为正常;孕7个月时做骨盆测量,以估计胎儿分娩方式。
常规化验 包括血常规及血型、尿常规、肝肾功能,空腹血糖、艾滋、梅毒等传染病的筛查、各种肝炎病毒的筛查,酌情做某些特殊检查。
四维彩超 一般在孕22~26周常规畸型筛查,至足月普通B超检查胎儿是否成熟及胎盘成熟度,孕期如有异常可酌情复查。
胎儿监护 主要是对高危妊娠者做胎儿监护,如妊高征、过期妊娠、糖尿病合并妊娠等,如无合并症孕36周后常规监测。
产前检查时间:
应于妊娠16周起进行产前系列检查,于妊娠16~28周期间每4周检查一次;自妊娠28-36周期间每2周检查一次;自妊娠36周起每周检查一次,即于妊娠16,20,24,28,30,32,34,36,37,38,39,40周共做产前检查9~12次。凡属高危妊娠,应酌情增加产前检查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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