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前检查介绍
产前检查是妊娠期对孕妇和胎儿所作的临床检查。由于胎儿的生长发育,孕妇身体各系统出现一系列相适应的变化,若超越生理范围或孕妇本身患有某种疾病不能适应妊娠的改变,则孕妇和胎儿都可出现病理情况。通过产前检查,能够及早发现并防治合并症(孕妇原有疾病如心脏病)和并发症(孕期后发生的疾病如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及时纠正异常胎位和发现胎儿异常,确定分娩方式。
孕妇为何要做产前检查?
孕妇定期做产前检查的规定,是按照胎儿发育和母体生理变化特点制定的,其目的是为了查看胎儿发育和孕妇健康情况,以便于早期发现问题,及早纠正和治疗,使孕妇和胎儿能顺利地渡过妊娠期。
产前检查时间应从确诊妊娠后开始,一般孕28周前每月一次,孕28~36周每2周一次,末一个月每周一次,若有异常情况,酌情增加检查次数。整个妊娠的产前检查一般要求是9-13次。如有异常情况,必须按照医师约定复诊的日期去检查。
定期检查能连续观察了解各个阶段胎儿发育和孕妇身体变化的情况,例如胎儿在子宫内生长发育是否正常,孕妇营养是否良好等;也可及时发现孕妇常见的合并症如妊娠水肿、妊娠中毒症、贫血等疾病的早期症状,以便及时得到治疗,防止疾病向严重阶段发展。在妊娠期间,胎位也可发生变化,由于胎儿在子宫里是浮在羊水中能经常转动的,有时正常的头位会转成不正常的臀位,如果及时发现,就能适时纠正。如果不定期做检查或检查过晚,即使发现不正常的情况,也会因为延误而难于或无法纠正。因此,定期做产前检查是十分必要的。
妊娠末期勤检查更为重要,因为越接近预产期,越容易发生各种合并症,必须遵医嘱按期检查,以便及时得到医师的指导和监护。定期进行产前检查,还可按时接受孕期卫生知识的教育,以及接受临产前各种准备工作的指导。总之,为了母亲和婴儿的健康,孕期一定要坚持定期做产前检查。
- 上一篇:婚前检查必查的四大疾病
- 下一篇:男女婚前需要做哪些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