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NA亲子鉴定是目前判断是否是亲生关系最可靠的科学方式,简单点说就是肯定亲子关系准确率达99.9999%,否定亲子关系准确率达,所以DNA亲子鉴定这项技术是无需质疑的,在武汉有哪些地方可以做亲子鉴定你知道吗?
一、武汉亲子鉴定咨询中心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武珞路717号兆富国际大厦812室(珞狮路街道口站D站出口)
武汉亲子鉴定咨询中心工作时间:8:00-18:00
服务范围:武汉市市内:(江岸区、江汉区、硚口区、汉阳区、武昌区、青山区、洪山区、蔡甸区、江夏区、黄陂区、新洲区、东西湖区、汉南区)、湖北省其他市:(宜昌市、荆州市、孝感市、黄冈市、十堰市、荆门市、黄石市、咸宁市、随州市、大冶市、丹江口市、宜都市、当阳市、枝江市、老河口市、枣阳市、宜城市、钟祥市、京山市、应城市、安陆市、汉川市、监利市、石首市、洪湖市、松滋市、麻城市、武穴市、赤壁市、广水市、利川市)自治州:(恩施州、恩施市)湖北省直辖县级市:(仙桃市、潜江市、天门市)等其他地区均可咨询;
咨询范围:武汉市司法亲子鉴定,武汉市隐私亲子鉴定,无创胎儿亲子鉴定,旁系亲缘鉴定,个体识别,其他基因检测等亲子鉴定咨询服务。
二、武汉司法亲子鉴定机构汇总
1、湖北军安鉴定中心
机构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白沙洲大道
2、湖北诚信司法鉴定所
机构地址:武汉市江岸区工农兵路15号
3、武汉普爱鉴定所
机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
4、湖北天佑鉴定所
机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
5、湖北晟明科技鉴定所
机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
6、武汉荆楚鉴定所
机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大兴一路
7、武汉中诚鉴定所
机构地址:武汉市黄陂区前川街木兰大街130号
8、湖北省人民医院鉴定所
机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高新六路
9、湖北楚垣鉴定所
机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
声明:上述机构信息来源于国家司法鉴定名单网络,为读者提供更多信息咨询,所涉及的内容不构成办理、咨询建议;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文章内容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及时留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理由,收到后采取相应措施。
三、武汉亲子鉴定类型介绍
司法亲子鉴定
如果是报户口、公证、打官司,那要做司法亲子鉴定,需要鉴定人到场,现场采样、拍照片、工作人员核对证件,带上鉴定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司法亲子鉴定的报告才是有法律效力的。司法亲子鉴定报告可以作为法庭物证、移民或者孩子办理户口使用。
对于做司法鉴定的用户,必须本人亲自到场,提供:被鉴定人的身份证件(即身份证、户口本、护照等可以证明身份的相关证件)。并且要提供当地派出所或者律师法院的委托函,然后被鉴定人全部到场,在鉴定中心司法鉴定人的监督下采集样本。鉴定中心出具的司法鉴定报告书在全国范围内具有法律效力。
个人亲子鉴定
如果您做亲子鉴定的目的是自己了解结果不需要作为司法用途使用,可以不提供证件、照片等,只要提供被鉴定人的样本。鉴定中心一般都会接受您所提供的样本的亲子鉴定委托。对鉴定的准确率负有法律责任。个人亲子鉴定可以自己提供样本,也可以到鉴定中心采样,个人亲子鉴定完全保护客户隐私,可以匿名,需要提醒的是,个人亲子鉴定的报告是没有法律效力的,结果仅供自己参考。
注意:胎儿亲子鉴定也属于个人亲子鉴定,是可以匿名鉴定的。
四、武汉亲子鉴定费用约为2400-5000元,不同用途的鉴定价格也不同。
1.个人亲子鉴定费用:2400-3000元,正常情况下5天出具鉴定报告。个人亲子鉴定也叫隐私亲子鉴定。隐私鉴定报告的结果被用来了解亲子关系的真相,解决家庭矛盾,不使用法律。由于个人亲子鉴定涉及家庭信息,鉴定过程高度保密
2.司法亲子鉴定费用:2800-3200元,正常情况下5天出具鉴定报告。司法亲子鉴定报告用作司法诉讼或亲子关系认证,可作为儿童登记的凭证。这种鉴定需要当事人提供身份证明,被鉴定人需要到现场采样拍照.指纹等信息。
3.无创胎儿亲子鉴定费用:4000-5000元,正常情况下5天出具鉴定报告。无创亲子鉴定只需收集孕妇(10毫升)静脉血,使用新一代DNA母体外周血浆中游离的测序技术DN段(包括胎儿游离DNA)生物信息分析测序结果。
城市和亲子鉴定机构之间的价格会有所不同,但价格波动不大。
以上价格细节将为您提供参考数据。事实上,99%以上的医院不能做亲子鉴定,根本没有这个科室。一般医院没有鉴定资质。要明白医院是医疗服务机构,不是鉴定机构。一般医院没有这么大的资金链购买这么贵的鉴定设备和试剂,所以要去专业的亲子鉴定机构做亲子鉴定。亲子鉴定可以去当地正规的、合格的机构或中心进行亲子鉴定。一般当地机构或中心严格由司法部门控制,安全、透明,报告真实可信,可消除您所有的顾虑。
五、延伸阅读
根据《司法鉴定通则》规定第十八条司法鉴定机构受理鉴定委托后,应当指定本机构具有该鉴定事项执业资格的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委托人有特殊要求的,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从本机构中选择符合条件的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委托人不得要求或者暗示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按其意图或者特定目的提供鉴定意见。第二十四条、司法鉴定人有权了解进行鉴定所需要的案件材料,可以查阅、复制相关资料,必要时可以询问诉讼当事人、证人。经委托人同意,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派员到现场提取鉴定材料。现场提取鉴定材料应当由不少于二名司法鉴定机构的工作人员进行,其中至少一名应为该鉴定事项的司法鉴定人。现场提取鉴定材料时,应当有委托人指派或者委托的人员在场见证并在提取记录上签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