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哪里有DNA亲子鉴定?上海亲子鉴定咨询中心地址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855号世界广场11楼1103。上海做dna亲子鉴定是确定血缘关系的一种方法,可以分为司法鉴定和个人鉴定两种。
上海市亲子鉴定咨询中心
上海市亲子鉴定咨询中心工作时间:8:00~18:00 周一至周日都可咨询
上海市亲子鉴定咨询中心咨询范围:上户口司法亲子鉴定、个人(隐私)亲子鉴定、司法亲子鉴定、胎儿产前亲子鉴定、亲缘关系鉴定、落户口亲子鉴定等DNA鉴定咨询服务。
上海市亲子鉴定咨询中心服务区域:上海黄浦区、徐汇区、长宁区、静安区、普陀区、虹口区、杨浦区、闵行区、宝山区、嘉定区、浦东新区、金山区、松江区、青浦区、奉贤区、崇明区、等周边地区均可提供亲子鉴定咨询服务,其他省市亦可服务
上海市亲子鉴定咨询中心介绍:上海亲子鉴定咨询机构秉承着“做一家有价值的亲子鉴定咨询公司”的使命,通过稳扎稳打的经营方式,经过多年行业积累沉淀,在国内建立了可覆盖大部分省市自治区的咨询服务网点,并且与全国多地正规独立第三方DNA实验室建立深度合作关系,为每一位客户提供更快、更好、更专业的基因与亲子鉴定咨询服务及结果。
上海专业司法鉴定中心名单(含周边城市机构)
1.上海尚法司法鉴定所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漕溪路银海大楼
2.华东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胶州路胶州大楼
3.上海博星见真司法鉴定所
地址:上海市长宁区临虹路128弄2号楼2楼
4.上海迪安司法鉴定所
地址:上海市宝山区阳泉路新杨湾科创园
5.中轴线司法鉴定所
地址:上海市崇明区工农路堡镇第二小学东侧约160米
6.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斜土路与东安路交汇处
7.上海任直司法鉴定所
联系地址:上海市长宁区中山西路虹桥都市科技园
8.上海哲选司法鉴定所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汶水东路老站创意园附近
9.上海斗千司法鉴定所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芙蓉花路上海周浦医学园区3期
10.上海电力医院司法鉴定所
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937号
11.上海枫林司法鉴定中心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桥街道罗秀路长桥八村社区-25号
12.上海科翎司法鉴定所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三林镇三林路
13.上海润家司法鉴定中心
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共和新路通用大厦10楼
14.上海市防伪技术产品测评中心司法鉴定所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联航路上计信息楼
15.上海旭正医学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漕宝路光大会展中心e座
16.上海市恒平司法鉴定中心
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长安路长安大厦
提示:以上信息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并非全部机构可以做亲子鉴定,具体以机构业务范围为准。排名不分先后,如有疑问,可以点击在线咨询。
上海亲子鉴定机构的资质该如何核查?
核查亲子鉴定机构的资质,针对司法鉴定所,要明确其必须持有省级司法厅核发的《司法鉴定许可证》,这是司法亲子鉴定业务的法定准入凭证,无此证则不能进行司法用途的鉴定。对于生物科技公司,要检查其营业执照,看经营范围中是否明确有"基因检测"或"生物技术检测"等项目,这是其开展相关检测服务的合法依据,缺少则属于超范围经营。
上海亲子鉴定费用透明公示:
1、个人隐私亲子鉴定:价格区间为1800元至2800元。适用于个人了解血缘关系,流程便捷支持匿名,结果无法律效力。
2、司法亲子鉴定:价格区间为2600元至3600元。专用于上户口、移民、诉讼等法律用途,需所有鉴定人携带证件现场采样。
3、无创胎儿亲子鉴定:价格区间为3500元至4500元。孕妇仅需抽取静脉血,安全便捷,提前确认胎儿生父,结果属隐私范畴。
上海亲子鉴定流程
1、咨询预约:提前与亲子鉴定中心工作人员预约,咨询好需要做什么类型亲子鉴定以及所需物品。
2、采集样本:个人和胎儿亲子鉴定可选择自行采集样本或者工作人员上门采集,司法亲子鉴定需要所有被鉴定人到鉴定现场采集并拍照记录。
3、缴纳费用: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方便的缴纳方法,可选择支付宝、微信、现金、银行转账等方法。
4、进行鉴定:以上手续办理完成后实验室对样本进行鉴定,通常3-7天出鉴定报告(根据实际情况)。
上海DNA亲子鉴定知识延伸
上海2岁小孩做亲子鉴定需要什么?
答:给2岁小孩做上海亲子鉴定,首先得准备好能采集的样本。常见的有血液、口腔拭子,血液可以去正规医院采集,口腔拭子用干净棉签在孩子口腔内壁轻轻刮擦几下就行,记得晾干保存。要是不想用这些,孩子的毛发(拔下来带毛囊的那种)、指甲等也能当样本。
上海亲子鉴定用途直接决定材料准备与办理流程:
(1)上海个人亲子鉴定:若仅为私下确认亲子关系,无需提供证件,可自行在家采集样本后,匿名提交至鉴定机构检测。
(2)上海司法亲子鉴定:用于落户、移民、诉讼等司法场景时,需携带被鉴定人(含2岁儿童)的有效身份证件(如户口本、身份证、出生证明等),前往具备司法鉴定资质的机构。办理时需配合完成现场拍照、指纹采集及样本提取等流程,确保结果具备法律效力。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八条规定
司法鉴定机构受理鉴定委托后,应当指定本机构具有该鉴定事项执业资格的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
委托人有特殊要求的,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从本机构中选择符合条件的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
委托人不得要求或者暗示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按其意图或者特定目的提供鉴定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