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南京亲子鉴定咨询中心
南京市亲子鉴定咨询机构
南京市亲子鉴定咨询中心工作时间:8:00~18:00 周一至周日都可咨询
南京市亲子鉴定咨询中心咨询范围:安户口亲子鉴定、司法户籍亲子鉴定、迁户口亲子鉴定、上户口做亲子鉴定、移民亲子鉴定、户籍亲子鉴定、落户亲子鉴定、司法亲子鉴定、上户口亲子鉴定、入户亲子鉴定、司法迁户亲子鉴定、落户籍亲子鉴定、司法入户亲子鉴定、司法落户亲子鉴定、个人(隐私)亲子鉴定、无创胎儿产前亲子鉴定、亲缘关系鉴定等DNA鉴定咨询服务。
南京市亲子鉴定咨询中心服务区域:南京市内包括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栖霞区、雨花台区、江宁区、浦口区、六合区、溧水区、高淳区等区域及周边城市
南京市亲子鉴定咨询中心介绍:南京亲子鉴定咨询机构秉承着“做一家有价值的亲子鉴定咨询公司”的使命,通过稳扎稳打的经营方式,经过多年行业积累沉淀,在国内建立了可覆盖大部分省市自治区的咨询服务网点,并且与全国多地正规独立第三方DNA实验室建立深度合作关系,为每一位客户提供更快、更好、更专业的基因与亲子鉴定咨询服务及结果。
二、南京司法鉴定中心正规名录
1.南京拓界信息技术司法鉴定所
机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永智路6号
2.南京同仁司法鉴定所
机构地址:南京市江宁经济开发区吉印大道2007号
3.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司法鉴定所
机构地址:南京市汉口路22号
4.南京正泓司法鉴定所
机构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研创园行知路1号
5.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司法鉴定所
机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纬地路9号
6.南京两江司法鉴定所
机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六朝路9号
7.南京匠师品数据科技司法鉴定所
机构地址:南京市玄武区珠江路88号
温馨提示:不是所有机构都能做亲子鉴定,还需要根据业务范围选择,以上数据来源于互联网,如有侵权请咨询删除。
南京亲子鉴定机构的实验条件如何考察?
考察亲子鉴定机构的实验条件,若条件允许,可实地参观实验室,查看其设备是否先进、齐全,是否具备DNA检测所需的专用设备,如PCR仪、基因测序仪等。观察实验室的环境是否整洁、规范,是否有明确的分区和严格的流程管理。对于无法实地考察的情况,可要求机构提供实验室的详细介绍和相关资质证明,并通过视频等方式验证实验室的真实性和规范性,以确保其具备良好的实验条件。
三、南京亲子鉴定价格
南京亲子鉴定费用详情:
南京司法亲子鉴定费用:2200-3000元一次;
司法亲子鉴定是指需要把鉴定报告提供给法院、公安机关、公证处以及出入境管理处等司法机构的一种鉴定,司法亲子鉴定报告具有法律效力,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司法亲子鉴定活动必须遵循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进行,程序违法的鉴定结论不能成为鉴定材料。司法亲子鉴定的结果可以用于上户口、打官司、出国等用途。
南京个人亲子鉴定费用:1800-2200元一次;
个人亲子鉴定无需任何证明即可进行办理鉴定,不公开,只供委托人知道结果。你有权选择不出示任何证件。可以自己取样送鉴定中心,也可以直接去鉴定中心由工作人员取样。个人亲子鉴定仅仅是用于确认亲子关系,了解是否是亲生。
南京无创胎儿亲子鉴定费用:3800-4200元一次;
无创产前胎儿亲子鉴定怀孕满6个星期及以上且孕妇身体无恙即可做,只需抽取孕妇手臂10ml静脉血从中抽取胎儿DNA样本信息与疑父进行亲子鉴定,也可以选择自行委托医院护士采样、预约鉴定中心工作人员上门采样、或到鉴定中心现场免费采样,一般3-5天出结果发报告。无创胎儿亲子鉴定可提前了解胎儿的亲生父亲。
四、南京司法亲子鉴定怎么做
南京dna司法鉴定鉴定流程怎么样的?
1、联系咨询当地司法机关
2、工作人员验看被鉴定人的身份证件;
3、被鉴定人仔细阅读和填写司法亲子鉴定委托申请表格、告知承诺书;
4、被鉴定人拍照,采集指纹;
5、采样;
6、付款;
7、样本送往实验室进行检测;
8、案件受理以后,5天发出鉴定报告。(时间从受理后的第2天起计算)
五、南京司法亲子鉴定知识拓展
南京司法亲子鉴定报告在异地能用吗?
司法亲子鉴定报告全国通用,不受地域限制。正规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报告,严格遵循国家统一的司法鉴定标准和规范,加盖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备案的司法鉴定专用章。无论是用于本地或异地的司法诉讼、户籍办理等事务,只要报告符合法定形式要件,均可作为合法有效的证据使用。
南京做一个司法亲子鉴定需要什么手续?
南京司法DNA鉴定中心所表示,司法亲子鉴定是完全公开的,必须鉴定委托人父、母、孩子三方同意,面对面到场,带齐相关有效证件包括身份证,户口本等。
鉴定结果可以用做司法用途(上户口、办移民、打官司等),也可以做为法庭上的呈堂证供。目前做一个司法亲子鉴定的费用是在3000元左右/例,特殊样本除外。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四条规定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对委托鉴定事项、鉴定材料等进行审查。对属于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鉴定用途合法,提供的鉴定材料能够满足鉴定需要的,应当受理。
对于鉴定材料不完整、不充分,不能满足鉴定需要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要求委托人补充;经补充后能够满足鉴定需要的,应当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