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亲子鉴定机构中心14家地址名单(附2025年收费标准),亲子鉴定的准确性关系到个人和家庭的幸福、事实真相,甚至关系到社会的公平公正及稳定,因此亲子鉴定能够被正式运用的前提就是必须保障准确!实践检验也已经充分证明:亲子鉴定是准确的、且能够保障其准确性!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济宁市有哪些正规亲子鉴定中心,并提供地址和费用大全指南,助您轻松找到最适合的亲子鉴定机构。
一、济宁市正规亲子鉴定咨询中心
1、济宁市亲子鉴定咨询中心
济宁市亲子鉴定咨询中心地址: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供销路
济宁市亲子鉴定咨询中心咨询范围:个人(隐私)亲子鉴定、司法亲子鉴定、胎儿产前亲子鉴定、亲缘关系鉴定、上户口及等DNA鉴定咨询服务。
济宁市亲子鉴定咨询中心服务范围:市中区、任城区、曲阜市、兖州市、邹城市、鱼台县、金乡县、嘉祥县、微山县、汶上县、泗水县、梁山县及周边城市地区均可提供亲子鉴定咨询服务。
二、济宁市正规司法鉴定机构名单整理声明:
以下济宁市司法鉴定机构信息皆来自网络,仅供参考。并非全部鉴定机构都可以提供亲子鉴定服务,请结合机构的业务范围以及自身实际情况进行选择。机构排名不分先后,侵权请联系删除。
机构住所:济宁济岱路1号
2、机构名称:济宁DNA 司 法 鉴 定 所
机 构 住 所:济宁任城区济安桥北路 92号
3、机构名称:济宁平直物证司法 鉴定所
机构住所:济宁红星中路18号
4、机构名称:济宁正诚法医司法 鉴定所
机构住所:山东济宁泗水县泗河街道 办事处健康路83号
55、机构名称:济宁阳光司法鉴定所
机构住所:微山县人民医院门诊
6、机构名称:济宁永正司法鉴定所
机 构 住 所:鱼台县湖凌一路东
7、机构名称:山东金盾司法鉴定所
机构住所:济宁任城区西门大街
8、机构名称:济宁医学院司法鉴定 中 心
机构住所:济宁太白湖新区荷花路133号 济宁任城区建设南路33号
9、机构名称:金乡宏大医院司法 鉴定所
机构住所: 金乡县金珠路与金曼克大道 交汇处
10、机构名称:山东天恒信会计司法 鉴定所
机 构 住 所:济宁供销路41号
11、机构名称:山东长恒信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所
机构住所:济宁供销路41号
12、机构名称:济宁恒正旧机动车
机构住所:济宁高新区杨柳国际新城 火炬CBD2号综合楼
13、机构名称:汶上县人民医院司法 鉴定所
机构住所:汶上县德惠路1号
14、机构名称:济宁公信司法鉴定所
机 构 住 所:济宁嘉祥县顺河路27号
声明:以上济宁市司法鉴定机构信息皆来自网络,仅供参考。并非全部鉴定机构都可以提供亲子鉴定服务,请结合机构的业务范围以及自身实际情况进行选择。机构排名不分先后,侵权请联系删除。
三、如何进行亲子关系确认?
在统一收费-地区进行亲子关系确认通常需要通过正规的关系确认机构或者法院指定的关系确认中心进行。您可以通过以下步骤来进行亲子关系确认:
1、选择合适的关系确认机构:选择一个经验丰富、信誉良好的关系确认机构非常重要。我们将负责采集相关的DNA样本并进行分析。
2、提供必要的样本:通常需要孩子、母亲和疑父的口腔粘膜细胞样本(举例:口腔拭子)作为DNA的来源。这些样本将用于比对分析。
3、等待关系确认结果:关系确认过程可能需要几个工作日到几周的时间,具体取决于关系确认机构的工作效率和样本的数量。
4、审视关系确认报告:一旦完成关系确认,您将收到一份详细的关系确认报告,该报告将清楚地说明关系确认结果和相关的科学依据。
四、亲子鉴定的流程解析
1、委托阶段:亲子鉴定委托。当事人可以通过法院、法律事务所或直接个人委托司法鉴定机构。此阶段,成年被鉴定人必须亲自同意鉴定,而12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则享有知情权,应当征求他们对鉴定的意见。
2、身份验证:为保证鉴定结果的准确性,当事人需要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如身份证、儿童出生证或户籍等,并在抽样现场核实这些证件。
3、缴费及抽样:按照规定缴纳费用后,被鉴定人需亲自到场进行样本采集。这一过程由专业人员负责,确保样本的准确和隐私的保护。
4、实验室鉴定:在确认当事人身份和委托关系后,样本将被送往实验室进行科学分析。
6、结果反馈:鉴定结束后,结果将以正式报告的形式反馈给委托人,确保隐私和信息的安全。
五、需要做亲子鉴定比较常见情况
(1)未婚怀孕或家庭纠纷猜疑孩子不是亲生的;
(2)确认走散已久的家庭主要成员;
(3)遗传应明确生物关系或试管婴儿的亲子关系;
(4)猜疑医院门诊转错新生儿;
(5)涉及躲避计划生育,将亲生子女送养或是将超生孩子抚养权给其他人的;
(6)移民公证需用明确移民是不是需用与其他人有血缘关系等。
延伸阅读:
根据《司法鉴定通则》规定
第十八条、司法鉴定机构受理鉴定委托后,应当指定本机构具有该鉴定事项执业资格的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委托人有特殊要求的,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从本机构中选择符合条件的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委托人不得要求或者暗示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按其意图或者特定目的提供鉴定意见。
第二十四条、司法鉴定人有权了解进行鉴定所需要的案件材料,可以查阅、复制相关资料,必要时可以询问诉讼当事人、证人。经委托人同意,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派员到现场提取鉴定材料。现场提取鉴定材料应当由不少于二名司法鉴定机构的工作人员进行,其中至少一名应为该鉴定事项的司法鉴定人。现场提取鉴定材料时,应当有委托人指派或者委托的人员在场见证并在提取记录上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