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基因一半来自父亲、一半来自母亲,其所有基因都能在父母基因中找到,若匹配不上,则非亲生。人的基因在受精卵结合时就定型了,不会改变。DNA亲子鉴定技术重点是匹配基因位点相同度,所以任何时候做结果都一样。
以下是一些鉴定名单,仅供参考:
一、东莞亲子鉴定咨询中心名单
1.东莞亲子鉴定咨询中心
东莞亲子鉴定咨询中心地址:东莞市南城区银丰路20号
东莞亲子鉴定咨询中心咨询范围:上户口亲子鉴定,个人亲子鉴定,司法亲子鉴定,移民亲子鉴定,入户亲子鉴定,中考亲子鉴定,高考亲子鉴定,隐私亲子鉴定,胎儿孕期亲子鉴定咨询。
东莞亲子鉴定咨询中心服务范围:东莞——(东城街道、南城街道、万江街道、莞城街道、石碣镇、石龙镇、茶山镇、石排镇、企石镇、横沥镇、桥头镇、谢岗镇、东坑镇、常平镇、寮步镇、樟木头镇、大朗镇、黄江镇、清溪镇、塘厦镇、凤岗镇、大岭山镇、长安镇、虎门镇、厚街镇、沙田镇、道滘镇、洪梅镇、麻涌镇、望牛墩镇、中堂镇、高埗镇),广州市、深圳市、珠海市、汕头市、佛山市、韶关市、湛江市、肇庆市、江门市、茂名市、惠州市、梅州市、汕尾市、河源市、阳江市、清远市、东莞市、中山市、潮州市、揭阳市和云浮市及广东周边地区
二、东莞鉴定机构名单整理
1、广东路通司法鉴定所
机构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胜和社区银丰路10号财津银座大厦A座七楼
信用代码:34440000661547775F
经营范围:法医精神病鉴定、文书鉴定、痕迹鉴定等
2、广东至信司法鉴定所
机构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三元路8号报业大厦2栋107室
信用代码:34440000MD8010171E
经营范围:法医临床鉴定、法医毒物鉴定、痕迹鉴定等
3、广东德方司法鉴定所
机构地址:东莞市莞城街道八达路140号恒丰商业大厦16、17楼
信用代码:34440000MD80160121
经营范围:法医病理鉴定、法医临床鉴定
4、广东华南司法鉴定所
机构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宏图路86号3栋603室
信用代码:34440000MD8021161C
经营范围:法医临床鉴定、文书鉴定
5、广东岭南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
机构地址:东莞市莞城区东城西路181号金澳大厦B区五楼
信用代码:344400007578794167
经营范围:法医临床鉴定
6、东莞市精神卫生中心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所
机构地址:东莞市中堂江南村麦州岛精神卫生中心
信用代码:34440000MD80189664
经营范围:法医精神病鉴定
温馨提示:以上亲子鉴定机构信息皆来自网络,仅供参考。并非全部鉴定机构都可以提供亲子鉴定服务,请结合机构的业务范围以及自身实际情况进行选择。机构排名不分先后,侵权请联系删除。
亲子鉴定类型介绍:
司法亲子鉴定:当涉及到法律程序的时,当事人可以通过相关部门、法院、律师事务所办理委托手续,也可以直接个人委托进行鉴定。要求被鉴定人至少为成年父亲和儿子组成,成年被鉴定人均应自愿同意鉴定,12岁以上的青少年具有知情权,应适当征求其对鉴定的意见。
无创产前亲子鉴定:就是通过抽取孕妇静脉血,利用基因技术来鉴定胎儿遗传意义上的父亲,通过母体的外周血可以提取到胎儿的DNA,通过DNA扩增技术,就可以得到足够量的DNA,这样就能完成亲子鉴定了。因为通过外周血提取DNA是安全的,无创的,所以也叫做无创产前亲子鉴定。
个人隐私亲子鉴定:个人隐私亲子鉴定是指在保护个人隐私的情况下完成DNA亲子鉴定,具体表现为可以自己采集样本匿名邮寄到鉴定中心完成DNA亲子鉴定,不需要到鉴定中心来,工作人员也不知道委托人的真实身份信息。
亲子鉴定怎么做?
1、咨询了解:通过电话或者微信咨询当地正规亲子鉴定机构工作人员,向当地正规亲子鉴定机构如实告知自己的需求,了解做哪一类亲子鉴定,怎么采集样本,怎么邮寄样本等情况,并和当地亲子鉴定机构工作人员确定做亲子鉴定时间。
2、采集样本:选择做个人亲子鉴定都是为了保护个人隐私,很少到当地正规亲子鉴定机构现场采集样本,一般私下采集样本可以在当地正规亲子鉴定机构工作人员的指导下采集血痕、口腔拭子、毛发、鼻血等,采集完成后尽快邮寄到当地正规亲子鉴定机构实验室,可以选择匿名邮寄。司法亲子鉴定必须所有鉴定人一起到当地正规亲子鉴定机构现场采血。
3、缴费:当地正规亲子鉴定机构实验室工作人员确定收到样本后,会通知当事人进行缴费,检测费可以通过微信,支付宝现在缴纳,可现场到当地正规亲子机构进行缴费。
4、实验室鉴定:缴费完成后,采集好的样本送往当地正规亲子鉴定机构的实验室开始做DNA鉴定,当地正规亲子鉴定机构一般在5-7个工作日出结果。根据当事人做的亲子鉴定类型不同出结果的时间不同。
5、通知结果:鉴定结果当地正规亲子鉴定机构可通过当事人当初留下的联系方式告知,对于鉴定报告当地正规亲子鉴定机构可以邮寄到委托人本人手中或者自取。
司法鉴定费用的标准:
(一)法医、物证、声像资料类司法鉴定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管理。
(二)根据《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第八条,涉及财产案件的司法鉴定收费,根据诉讼标的和鉴定标的两者中的较小值,按照标的额比例分段累计收取。具体比例如下:
1、不超过10万元的,按照本办法附件中所列收费标准执行;
2、超过1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收取;
3、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收取;
4、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收取;
5、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4%收取;
6、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2%收取;
7、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收取。
对于标的额较大的,可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
行政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司法鉴定收费金额上限。
本条款所称涉及财产案件的司法鉴定收费,只适用于司法鉴定中物证类的文书鉴定和痕迹鉴定中的手印鉴定,不适用于其他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