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报载,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对全区600余名从药人员进行健康体检,结果令人吃惊,竟然有117人不合格。这一结果给药品监管部门敲响了警钟。
药品是特殊商品,药品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直接关系到药品质量和用药安全。从法律角度上讲,药品从业人员进行健康体检是法律强制性要求,《药品管理
根据《国家药品管理法》规定,药品生产、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患有传染病或者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的疾病的患者,不得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
如何加强药品从业人员的健康体检管理?
一方面,药品生产、经营单位和医疗机构应严格按《药品管理法》的规定认真做好从业人员的体检工作,制定相应的体检制度及计划,建立药品从业人员的健康档案,并认真落实。
另一方面,药品监管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要制定方案,精心组织,明确体检范围、体检项目、体检时间,将体检的相关内容实行备案管理。同时,采取日常监督检查和跟踪检查方式,对直接接触药品的从业人员体检情况进行检查。健康体检不合格者不准从事直接接触药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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