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高考体检仍旧取消了乙肝表面抗原检测项目,不过,转氨酶检测项目将保留。转氨酶检测超标2倍以上的考生须参加复查。招生办提醒,考生应根据体检结果,参考所要报考的高校招生章程要求,避开不宜就读的专业。
根据规定,如果考生转氨酶在参考值上限指标2倍以内,将以“正常”计,肝功能检查结果算合格。但是如果考生的转氨酶超过参考值上限指标2倍以上(含2倍),则须在高考结束一周后,即6月16日-17日进行复检。对于复检后转氨酶仍超标2倍以上的考生,再进行B超复查。
体检结束后,考生如对体检结果有异议,可通过所属区招办与体检医院联系安排复检,体检后的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考生对复检结果仍有异议的,应于接到复检结果后15日内通过当地招生考试机构逐级向省教育考试院提出复检申请,由省招生办指定的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对有异议的体检结果作出最终裁定。
- 上一篇:2011年高考体检须知
- 下一篇:上海市高考体检启动 取消乙肝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