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包河区的李伟,前往合肥市妇幼保健所进行第一次孕检就领到了一本粉红色孕产妇保健服务券,“听说宝宝出生之后还可以再领一本粉蓝色的儿童保健服务券,到三岁之前的基本体检家里都不用花钱了。”
李伟的户籍还在金寨县,但是这次优惠不仅合肥市户籍的准妈妈能享受,常住合肥市的流动人口中的准妈妈也一样可以享受。
“以前,从怀孕到宝宝三岁,一个城市家庭享受完所有的保健服务,费用基本在500元,即使在农村,受医疗卫生条件限制,也需要100元左右”,合肥市妇幼保健所副所长邵子瑜告诉记者,今后这笔费用将由政府买单,政府将以发放服务券的形式,为合肥(包括三县)的每个孕妇提供170元的服务内容。此外。每个新生儿在0到3岁期间,也可以享受到230元的服务内容。
据介绍,此次施行的孕产妇和儿童保健项目实施方案中,准妈妈可以享受的服务包括,孕期内的5次体检和产后的两次检查。新生儿出生后到36个月内,可以享受的基本保健服务包括:建立《儿童保健手册》,对新生儿的两次上门访视,1岁以内的4次基本保健服务,1~3岁每年两次基本保健服务和体弱儿的专案管理等。
第一次体检,李伟除了用70元的服务券进行一些基础检查,慎重起见,还是花钱做了一些其他项目的检查。
“目前孕产妇和儿童享受体检项目的执行时间,是到2010年6月30日止”,邵子瑜解释,根据此次新医改规定,2009年,全省人均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不低于15元,到2011年不低于20元。“随着人均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的不断增加,市民享受的服务项目内容也将不断扩大,今后自己掏腰包的钱有望越来越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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