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将于2010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条例除了对教师有偿家教等热点问题作出规定外,还对学生免费体检这样的民生事情进行了要求。
根据条例规定,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学生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学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投保学生意外伤害校方责任险,每年组织学生进行一次健康体检,所需费用从学校公用经费中支出。
此外,学校也应当每年定期组织教师健康体检,所需费用从学校公用经费中支出。
而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青岛市中小学生每年免费体检的文件已经起草并经过多次研究,待体检资金落实后,将正式下发文件。从2010年开始,青岛市所有小学、初中学生,将肯定可以享受到免费体检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