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兵征兵范围扩大
今冬起,女兵征集办法由过去的推荐制变为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征集对象由过去的以高中毕业生为主体扩大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在校大学生(入学前湖北省户籍)和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年龄也相应放宽,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放宽到二十四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年龄为十七至二十二岁,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放宽到二十三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为十七至十九岁。本次女兵征集对象不包括往届毕业生和成人教育、3+2大专班、对口升学、各种非学历教育、培训类院校、自考类院校学生及中专、职高、技校毕业生。非湖北省户籍的大学生和应届毕业生可回原户籍所在地报名应征。
女兵征兵报名时间
符合户籍、文化、年龄基本条件的应征女青年持本人有效证件和1寸免冠照片4张,于11月14日-15日到原籍户口所在地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女兵报名站报名、登记。具体报名地点由各市(州)确定。
女兵征兵量化评分标准
公开征集女兵采取量化的方式对应征女青年年龄、学历、身体初检得分及形象气质、语言表达、才艺专长等现场评分,填表封存。市(州)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按照择优推荐原则,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体检站对象,并予以公开。征兵全程接受监督检查,实行责任追究。
身体目测初检分身高、视力和体重三项。身高以160厘米为基础(低于160厘米为不合格),每高出一厘米,增加一分,最高不超过15分;视力(左眼裸眼视力低于4.5、右眼裸眼视力低于4.6不合格),在标准视力的基础上每增加0.1,增加1分,最高不超过15分;体重,【标准体重=(身高-110)kg,超过或低于标准体重15%不合格】,每增加或减少一公斤,将减1分。学历打分是根据学历起点不同基础分不同,符合国家"211"工程的女大学生为100分。
女兵征兵增加面试环节
工作人员对体检合格应征女青年进行面试考查,而后综合身体素质、文化学历、面试考查、政治面貌等综合评定分数,由高到低确定参加政审人员名单。
征兵程序接受公众监督
公告中公布了湖北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举报电话:027-87232458。并严厉查处弄虚作假、伪造学历、出具优先征集虚假证明等违法乱纪行,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入伍资格,已经到部队的作退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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