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招收飞行学生的生源质量,维护民航飞行学生招生的严肃性、客观性,根据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教委、公安部《关于印发<中国民航飞行学院招收飞行学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民航局发[1989]191号)精神和自治区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的有关规定,现就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招收飞行技术专业学生的宣传动员、面试、体检、背景调查工作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2009年11月10日—2009年12月30日,宣传动员并接受考生报名,同时进行面试
(一)宣传动员,主要是向学校和学生介绍国家民航事业概况及发展前景,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概况,中国民航大学概况,飞行学生的培养方式,2010年度招飞工作政策和报名注意事项等。
(二)报考中国民航大学飞行技术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此类考生除需符合内蒙古自治区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中所必须具备的报名资格和思想品德考核标准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基本条件。飞行技术专业招生对象为应届高中理科毕业生,男性,年龄在16—20周岁之间(1990年8月31日—1994年8月31日间出生,以户口本或身份证登记为准)。
2、 政治条件。报考飞行技术专业的考生须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飞行事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宪法和法律,历史清白,作风正派,思想进步,品德优良。
3、身体条件。报考飞行技术专业的考生应身体健康,符合《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格检查鉴定规范》(MH/T7013—2006)和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招收飞行学生的有关要求。
4、学习条件。报考飞行技术专业的考生文化课成绩应在所在学校属中等或中等以上水平。由于飞行技术专业的特殊性,一般要求报名学生的2010年高考成绩总分达到当年全区普通理科本科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一定比例(90%)以上,英语单科笔试成绩(按自治区规定的分数报告模式)在一定分值以上(均以满分750分计)。
(三)宣传动员工作由国航股份内蒙古分公司招飞办公室负责组织,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协调有关盟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招考办)配合开展此项工作。
(四)宣传动员开始后,首先由国航股份内蒙古分公司招飞办公室将《二○一○年度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招收飞行学生简章》、《报考民航飞行学生身体自荐标准》、《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招收飞行学生报名表》等材料印发给招飞地域内有关盟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招考办)及各学校,有关学校根据材料要求组织有报考意向的学生进行预报名,并由本校校医对预报名学生的身高、体重、视力进行初查,符合报考条件的学生填写《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招收飞行学生报名登记表》二份,《报考飞行技术专业学生诚信承诺书》一份,并于2009年12月15日前邮寄至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白塔飞机场国航股份内蒙古分公司招飞办,邮编010070。报名表、承诺书下载和其他相关信息可访问内蒙古招飞专用网页http://flight.airchinaiml.com/zf。
(五)报名面试与宣传动员同期进行,由国航股份内蒙古分公司招飞办公室组织,有关盟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招考办)要积极给予支持和配合。面试主要考查学生的形象气质、报考动机、表达能力、心理素质等,同时对学生的身体情况进行进一步的复核。面试的结论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二种,面试结束后告知学生本人。面试具体的时间与地点将根据学生报名情况确定,并于2010年1月15日左右在招飞专用网页上公布。
(六)报名面试时,报名学生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经学校盖章确认的近期考试成绩单一份。
(七)全部面试报名工作于2009年12月30日前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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