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标准主要规定了招收飞行学生的医学条件。本标准适用于招收飞行学生,也适用于改做飞行工作的人员。
5 耳鼻咽喉及口腔
5.1任何一耳低语音耳语听力低于5m不合格。
5.2单耳纯音听力图空气传导听力曲线在500,1000,2000HZ任一频率损失超过20dB;250,3000HZ任一频率听力损失超过25dB;4000,6000,8000HZ三个频率双耳听力损失总值超过210dB不合格。
250,500,1000,2000,3000HZ五个频率上有一或二个频率超过上述标准5dB可合格。
5.3耳气压功能不良不合格。
5.4前庭功能障碍或运动病病史不合格。
偶然发生且诱因明确的晕车、晕船、晕机史合格。
5.5外耳慢性疾病或畸形不合格。
轻度外耳道真菌病合格。
5.6鼓膜穿孔、重度病变不合格。
5.7中耳疾病或畸形不合格。
5.8内耳疾病及其病史不合格。
5.9眩晕史不合格。
5.10影响功能的鼻及鼻窦慢性疾病不合格。
5.10.1慢性单纯性鼻炎合格。
5.10.2上颌窦炎,上颌窦粘膜囊肿个别评定。
5.11嗅觉丧失不合格。
5.12难以治愈的或影响功能的咽、喉部疾病不合格。
5.13影响功能的牙畸形及口腔、下颌关节慢性疾病不合格。
5.13.1牙龈轻度增生、萎缩、溢脓不伴有牙齿松动合格。
5.13.2牙齿咀嚼功能损失系数不超过30%合格。
5.13.3四环素牙或氟斑牙釉质无明显剥脱合格。
5.14唇裂、腭裂不合格。
6 呼吸系统
6.1呼吸系统慢性疾病及其病史不合格。
6.2胸腔脏器手术史不合格。
6.3气胸、自发性气胸史不合格。
6.4肺结核不合格。
6.5胸部X线检查异常部合格。
6.5.1肺野(肺尖除外)有散在孤立的钙化点合格。
6.5.2度肺纹理增粗,无实质性病变合格。
6.5.3肋膈角稍钝、轻度幕状粘连合格。
7 循环系统
7.1心血管疾病及其病史不合格。
7.2血压:收缩压低于12.8kpa(96mmHg)或高于18.7kpa(140mmHg);舒张压低于8.0kpa(60mmHg)或高于11.7kpa(88mmHg)不合格。
7.3脉搏每分钟低于56次或高于100次个别评定。
7.4 心电图异常不合格。
7.4.1 1度房室传导阻滞运动后P-R间期恢复正常合格。
7.4.2电轴左偏超过一450偏超过十1160排除器质性病变合格。
7.4. 3不完全性右束枝传导阻滞或合并单纯性左室高电压合格。
7.4.4早搏排除器质性病变合格。
7.5周围血管疾病不合格。
7.5.1轻度下肢静脉曲张合格。
7.5.2左侧轻、中度精索静脉曲张合格。
未评级
电话:0515-88243836
未评级
电话:0591-83819120
未评级
电话:010-87861678
未评级
电话:400-153-8860
未评级
电话:18914760801
甲下淤血不可除外。注意休息,减少活动,可予口服复方芦丁片改善血管通透性。